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出國採購藥品須限量 返國逕自網拍最高罰鍰200萬

108年春節連續假期將於二月二日開始,許多民眾會於休假期間安排國外旅遊行程,國人也習慣在當地採購藥品,如合利他命、泰國青草膏或泰國五塔散等,抑或購買醫療器材,如液態OK繃、隱形眼鏡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藥品及醫療器材依據法規,需經查驗登記核准及具備藥商資格才能於國內販售,部分民眾於國外採購並返台上網拍賣,若遭到各縣市衛生局查獲,依違反藥事法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2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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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規定

衛生局表示,我國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規範為:

 
           

(一)西藥:非處方藥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處方藥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6個月用量為限,如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2個月用量為限。

 
           

(二)中藥材及中藥製劑:每種中藥材至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每種至多12瓶(盒),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為限。

(三)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惟每人以單一品牌及2種不同度數為限。

民眾回國攜帶自用藥物數量如超過「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可依關稅法辦理退運、放棄,或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沒入貨物並得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藥品並非一般商品,許多國外藥品無中文標示,民眾若擅自購買服用,可能忽略正確用量、用途、禁忌及副作用等,也可能導致健康受損。如有身體不適,應儘速就醫或洽詢專業醫藥人員,以正確且安全的方式使用藥品,確保自身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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