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3日 星期日

年貨應節商品 商品標示抽查不合格率顯著下降

年關將近,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與消保官,為讓消費者能在購買年貨時安心選購商品,針對目前市面上的紅包、春聯、及各種應節商品進行抽查,發現有13.5%的商品標示不合格,抽查結果相較以往的不合格率(約3至4成)已顯著降低,商品標示法經過多年的輔導與宣傳已有顯著的成效。

春節、元宵節應節商品標示進行抽查。圖:新聞處提供
春節、元宵節應節商品標示進行抽查。圖:商業發展科提供

經發局局長郭裕信表示,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本次抽查111件年節應景商品,有15件不合格,以紅包袋不合格7件最多,其次為吊飾;主要缺失為「未標示製造日期」、「未標示製造商(及進口商)、「商品原產地」及「主要成分或材料」等資訊。

 
           
春節、元宵節應節商品標示進行抽查。圖:新聞處提供
春節、元宵節應節商品標示進行抽查。圖:商業發展科提供

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改正,經複查再未改正者,則依法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販賣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實之商品,以保障民眾消費安全,民眾若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經發局檢舉專線03-3313360舉報,倘有消費爭議事件可撥打1950提起申訴或諮詢相關問題,進以發揮共同監督的功能,以防止來路不明劣質商品危害國人的健康,保障民眾消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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