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為了預防非洲豬瘟,限期桃市轄內廚餘養豬場最遲應於1月31日前取得再利用身分。環保局針對4家未申請、未檢核通過及未決定改用飼料之養豬場,屆期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農業局也將持續輔導改用飼料、轉型或退場。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桃園市有全國最多的黑毛豬養豬場,有357場使用廚餘養豬;除了經農業局輔導已確定改用飼料或離牧者外,有184場為繼續使用廚餘餵豬而應向環保局申請取得廚餘再利用身分。至1月31日止,已全面完成稽查,其中取得身分者有180場,剩下4場尚未取得,將由農業局輔導改用飼料、轉型或退場。
呂理德指出,農委會原規劃1月12日前,要求廚餘養豬戶應向各縣市申請取得廚餘再利用身分,或改用飼料抑或退場,在實際執行上產生困難;桃園市政府於1月10日發函給農委會,爭取延長作業時間至1月31日。這段時間以來,環保局持續對全市廚餘養豬場進行查核,每車組均配帶紅外線溫度感測器,直接到現場量測蒸煮溫度,並要求養豬戶每日做好自主管理,登記蒸煮情形,中心溫度應至少90℃,且須持續1小時以上。
呂理德表示,防疫要用最高標準,更不能有絲毫鬆懈,雖然已取得再利用身分,但環保局仍將派員不定期稽查;只要發現未達標者,一律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或第39條告發。收受餐廳廚餘者,至少罰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仍不改善者,將禁用廚餘。此外,廚餘養豬場如已改用飼料、轉型或退場後,部分餐廳產生之廚餘,將面臨養豬場不來收運的情形,可能受影響者包括企業、工廠、飯店、量販店、超商、超市等。已請桃園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網址:http://www.epty.org.tw/)協助清理,有需要的事業或餐廳,可以直接上公會網頁洽詢廠商,不過必須自行負擔送焚化爐清理費用。為節省清理成本,環保局呼籲廚餘一定要減量,要從源頭適量及惜食做起,於末端排出前請先瀝乾脫水,約可以減少2~4成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