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85歲,居住在雲林縣的許姓老婦,日前北上到桃園平鎮兒子家過年,昨(1月31日)日上午7時許姓老婦在兒子外出工作後,心想兒子工作繁忙,且尚未購買家中祭祖用的水果及肉品,便獨自一人邊走邊問,到附近的忠貞市場內採買。好不容易買齊了水果,一眼失明的許姓老婦卻在回程途中迷路,繞了3個小時還回不了家,最後體力不支坐在路邊,還好老婦被正在巡邏的龍岡派出所女警陳美萱發現,立刻上前關心,協助找到家人,結束一場虛驚!
平鎮警分局龍岡派出所所長鄭榮捷表示,高齡85歲且家住雲林的許姓老婦,今年因為兒子工作關係無法返鄉過年,於是隻身北上桃園平鎮與兒子一起過年,老婦發現兒子工作忙碌,一些過年祭祖的水果及肉品都尚未購買,就自己前往市場,好不容易在路人的指引下,老婦到了市場買齊了水果,但卻不知道怎麼回兒子家,就這樣東繞西繞的就過了3個小時,最後老婦體力不支的倒坐在路邊,還好最後在警方協助下順利返家。
警方發現老婦疑似有脫水狀況,立即拿出礦泉水供老婦飲用,但老婦無法明確說出兒子的住址,加上老婦一眼失明,警方的人臉辨識系統無法辨識成功,只有先將婦人帶回安置,最後警方透過雲林當地派出所協助,找到老婦雲林親友後,聯繫到老婦兒子,女警陳美萱索性好人做到底,將老婦安全護送回兒子住處,急忙返家的兒子看見老母親平安歸來,頻頻感謝熱心的員警幫忙,結束一場虛驚!
文件與詳細可前往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查詢。
服務內容
一、服務目的:
提供有走失之虞者於走失時能利用手鍊上編號快速查出走失者身份通知聯絡人;本方案委託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辦理廿四小時專業服務。
二、申請流程:
由桃園市各區公所社會課受理申請案件,提供申請表及告知所需具備之證明文件進行審核,符合之個案立即提供手鍊。
服務對象
1、設籍本市有走失之虞之身心障礙者(智能障礙者、失智症者、慢性精神病患,因病或受傷造成腦部病變者者)
2、設籍本市有走失之虞之老人
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身心障礙者應行檢附)。
3、醫師診斷證明書(須為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定合格之醫院)或警察局走失紀錄影本,以上證明文件二擇一即可(走失之虞老人應行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