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 第二屆全國油畫徵件大賽『臺灣起飛 遨油創作』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 承辦單位:聯合報發行部南部組
活動緣起
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為培育臺灣優秀藝術家,厚植文化深根鄉土亦鼓勵全臺 藝術創作者,創造出表徵臺灣在地文化深根的原油畫作品,擴大對臺灣藝術的鑑賞。
徵件主題 『臺灣』
徵件辦法
◆參賽資格:參加者限中華民國國民,區分社會組、學生組。
◆社會組:凡中華民國國民,不限年齡、身分,凡針對主題創作,均可報名參加。(在學學生亦可跨組報名社會組別)
◆學生組:凡中華民國國民,限107學年仍在學學生,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影本為憑參賽。
◆投稿參賽者,必須將照片寄送至「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363號3樓, 聯合報南部發行組」。
◆參賽類別、規格:
類別 | 規格 | 媒材 | 形式 | 注意事項 |
社會組 | 正30號油畫布 | 油畫 | 平面 | 作品規格:依畫心為準,作品可 採號數制正30號為限(F、P、 M)。 |
學生組 | 正30號油畫布 | 油畫 | 平面 | 作品規格:依畫心為準,作品可 採號數制正30號為限(F、P、 M)。 |
【備註】
- 每位參賽者僅限投稿一件作品。
- 每件作品須檢附創作理念說明,字數以200字為限。初審係根據參賽作品照片評審(作品拍8×10 吋完整全貌之正面照片 1 張,可另附上作品局部或 特寫 1 至 2 張照片供參審),採投票計制,逐輪晉級票選出入圍複審之 作品。
3. 複審係根據參賽作品原作評審。
評審標準:
(1)構圖創意、(2)畫作主題與內 容、(3)氛圍與意境、(4)色彩與構圖、(5)筆觸與技巧。採投票計分制,逐 輪晉級票選出最優秀之得獎作品。
4. 作品內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或任何可以顯示參賽者特徵的符號、浮水印之方 式,違者影響評審成績,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5. 凡參賽作品均需著作權為參選者本人所有。
比賽時程
1. 初審照片收件截止日期:108年1月21日至108年6月11日(以郵戳為憑)
2. 初審評選日期: 108年6月27 日
3. 初審入圍公告: 108年7月4日
4. 複審原作收件: 108年7月5日至 108年7月26 日止
5. 複審評選日期: 108 年8月1日
6. 得獎公告: 108年8月8日
7. 落選作品退件:108年8月9日至 10 8年8月15 日止
8. 頒獎典禮: 108年9月7日(週六 )
9. 佳作作品退還:108 年9月10日
獎勵辦法
以上獎項缺額不補。
參賽注意事項
- 活動報名表各欄資料須填寫清楚齊全。報名學生組別之參賽者,必須 檢附107學年在學學生證影本,以茲證明在學身份,如未檢附學生證者, 視同跨組參加社會組別。
- 創作素材以油畫為主,必須如實創作於畫布上,不可使用大圖輸出再加 工。作品若檢測屬實為大圖輸出再加工,經評審委員會報請評審長同意 後,當場撤銷比賽資格。
- 評審委員可視參賽作品情況,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 參選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出版或獲獎者為限,且不得有拷貝抄襲、翻 譯、改寫之情形,或是有代筆、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本簡章任何規定 者,取消參賽資格;如違反前述規定經證者,得逕行取消名次,除追回獎金、獎盃、獎狀外,作者另需自負法律責任。
- 得獎者須將得獎作品原著之所有權轉讓與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並須簽訂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由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取得所有著作財產權及相關一切權利。若不簽訂同意書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參賽者於報名表填寫之個人簡歷資料、創作理念、作品圖檔等,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本活動相關印刷、網站等宣傳推廣使用。
- 凡投件參賽者,均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在公佈修正補充之。
聯絡資訊
聯合報南部發行組
聯絡人:李宗翰、韓玫文、宋婉寧、林建志
聯絡電話:07-2211234轉7301、7304、7203
聯絡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363號3樓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