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建新街某計程車行王老闆,於本月17日向八德分局報案,指控遭已離職潘姓女員工以被他性騷擾為由,勾結陳姓男子及其同夥上門恐嚇索財!要求王老闆交付新臺幣300萬元作為補償金,否則就要交付車行及所屬車輛作為補償,王老闆被迫交出300萬元支票,並簽立協議書,幸好17日下午陳男要求王老闆拿錢換支票時,警方一擁而上順勢逮人,陳男等人已被警方依妨害自由罪嫌送辦。
據悉,車行前員工潘O鈴在計程車行當會計1年多,近日以身體不適離職,離職後向姐姐抱怨,計程車行王老闆在她工作期間,曾多次用言語對她性騷擾。潘女姐姐找上陳男,於16日晚間6點多,陳男率眾陪同潘女姐姐前往計程車行找王老闆理論。
陳男一開口就要求要300萬元的和解金,否則就要王老闆交付車行及所屬車輛作為補償,且不讓報案人離開現場,並對其大聲嗆言:「不交錢即每天派人圍堵車行,不讓你做生意!」王男見對方人多勢眾,無奈之下被迫簽下總額新台幣300萬元的本票兩張,並簽立協議書,後來兩張本票又被要求換為相同面額的支票三張。
因為支票上的資料填寫不清無法兌領,隔天陳男又要求王老闆先拿現金50萬元換回其中面額50萬元的支票,雙方約定當天下午在桃園區大有路一處百貨公司旁交款,警方獲報埋伏,待陳男等人一現身,立刻上前逮人,當場查扣現金、支票及王老闆交給對方的兩張本票及協議書。
八德分局偵隊隊隊長吳學安表示,經警方詢後陳男坦承犯案,並供稱是潘女與潘女的姐姐指使,警方先依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等罪嫌,將陳男、潘女姐姐等嫌犯移送桃園地檢署,潘女的部份,則須等她到案說明後再依法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