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小姐將舊屋贈與女兒,未達贈與稅課稅標準,為何還要報繳贈與契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贈與稅屬國稅,以贈與人為納稅義務人,贈與人每人每年有220萬元以下額度贈與免稅之規定;但贈與契稅屬於地方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子女受贈取得房屋,依契稅條例並無相關免徵規定,無論其契價多少,皆需按規定於立約日起30日內申報契稅,並按6%稅率計徵。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不依規定期限申報契稅者,每超過3天,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5,000元。請民眾注意申報期限,以免逾期受罰。
民眾若對契稅有任何疑問,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局:3326181分機2752至2757、2762至2767。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202至218。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111至122。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102至109。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122至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