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環保局於7月5日在桃園勞工育樂中心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法令宣導說明會」,邀請桃園市政府各單位、桃園市轄內環評開發單位及委辦顧問公司參與,宣導環境影響評估法近期修正內容、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及綜合評估、環評書件審查相關規定等議題。
環保署於108年4月修正發布「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環保局為了提升審查效率,強化環境影響評估篩選開發行為功能,特別召開說明會,以預防對環境可能造成的不當影響。為了加強桃園市政府各單位、環評開發單位及顧問公司對環境影響評估的認知,讓大家更了解政府政策、環評相關議題與環評審查機制,環保局特別介紹環評強化政策、環評委員迴避規範、環評補正期限等,以提升環評公信力。
本次說明會邀請國立臺北大學教授李育明擔任講師,透過各相關環評案件審查實例,說明環評書件撰寫技巧及注意事項。李育明以自身多年擔任環保署環評審查委員的經驗,藉由各具體案例向大家說明審查時常見的樣態,以及未來環評法的精進策略。李育明也呼籲,各級政府機關在政策研擬階段,就應該要將環境保護納入考量,而且在政策決策過程,還要秉持永續發展理念,以兼顧經濟發展、環境保護與社會公平。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詳加追蹤開發行為的進行過程,及完成後的使用情況;也要針對環境影響說明書初稿,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作成檢核意見書,以落實環境保護的原則。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把關,為桃園市民守護美好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