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7時23分,正值上班尖鋒時段,於中壢中山東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普通重機白姓駕駛在中山東路往日新路方向,擦撞前方中山東路上左轉國泰街之普通重機王姓駕駛。


警方獲報後趕至現場,發現是前車疑似左轉時未提前 30 公尺打方向燈或提出手勢,屬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而後方車輛則未依車行方向跨越雙黃線擦撞前車。

雙方經查酒測值均為0,會依初判結果依照道交管理處罰條例裁罰。中壢分局普仁派出所所長劉威慶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小心駕駛,避免憾事發生。
12日上午7時23分,正值上班尖鋒時段,於中壢中山東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普通重機白姓駕駛在中山東路往日新路方向,擦撞前方中山東路上左轉國泰街之普通重機王姓駕駛。
警方獲報後趕至現場,發現是前車疑似左轉時未提前 30 公尺打方向燈或提出手勢,屬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而後方車輛則未依車行方向跨越雙黃線擦撞前車。
雙方經查酒測值均為0,會依初判結果依照道交管理處罰條例裁罰。中壢分局普仁派出所所長劉威慶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小心駕駛,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