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4日 星期一

桃園「張老師」:只要當事人主觀覺得『不舒服』 就算性騷擾!勇敢拒絕職場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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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張老師」:只要當事人主觀覺得『不舒服』 就算性騷擾!勇敢拒絕職場性騷擾  圖: Pexels.com 提供

桃園一名張姓牛排館老闆對年約20歲的女員工小霞(化名)有好感,趁員工聚餐結束後,邀請對方一起看電影,卻在包廂內又親又抱,甚至假借給電影票伸手襲臀,最後被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職場性騷擾,指在工作場所或因工作(包括求職)而發生的性騷擾事件,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簡稱「性平法」),包括二大類型:

 
           
  1. 敵意工作環境性騷擾: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2. 交換式性騷擾: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性騷擾是「主觀」的,例如同事講個黃色笑話、說話時搭肩膀、撩頭髮,有些人覺得被冒犯、有些人可接受,而在判定一個人是否遭遇被性騷擾時,不應抱持「別人可接受,所以你不能抱怨」的心態。

 
           

性騷擾事件容易流於各說各話,為了避免被害人在申訴過程中被質疑與二度傷害,被害人應聰明蒐證,才能真正打擊性騷擾。

  1. 相信自己的直覺,提高對於職場性騷擾的敏感度。
  2. 搜集現場的人證、物證,並保全證據,且因性騷擾加害人常常是累犯,儘量錄音蒐證。
  3. 溝通:以直接(如面談或寫信,面談要注意談話場地的安全性)或間接(如請他人轉達)的方式,讓加害人知道其言行是不受歡迎,表達其性騷擾的言行讓我感到不舒服,要求對方立即停止。過程中最好蒐證,如錄音或有人證陪同,或是留下書面對話當物證。
  4. 詳細記錄性騷擾事件之人、事、時、地、物、你當時的感受及採取的行動。
  5. 向友人說明遭遇性騷擾的情形。
  6. 尋找相同經驗被害人,共同提出申訴。

桃園「張老師」表示,每個人可以接受的身體界線、能接受的範圍不一樣,都要能去尊重對方,當遇到讓你感到不舒服的性騷擾事件,無論是言語暗示、肢體侵擾或對價式的性交換,請記得自己是受法律保障的,這不是你的問題,你不必忍氣吞聲,自認倒楣;同時,你可以透過積極蒐證,保證自身權益,也進一步終止職場環境的惡習,當您有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及困難,歡迎撥打桃園「張老師」免費服務專線1980(依舊幫您),將由許多受過專業訓練的義務張老師耐心地與來電者會談,協助您在遇到困難時的壓力紓解及資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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