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11月27日14時許,桃園市龜山區一名歹徒趁著保全人員於便利商店ATM補鈔時持槍行搶,甚至還開1槍示警,在準備開第2槍時,因為卡彈遭到現場保全、民眾及獲報到場的警方合力制伏,現場查扣做案失竊機車1輛、已擊發手槍1把及子彈3發。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國進特別於108年12月4日警察局週報上,公開表揚上述人員的義舉,並頒發感謝狀及獎勵金,以玆鼓勵。依據「警察機關獎勵民眾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實施要點」,凡因民眾提供犯罪線索而制止犯罪發生、偵破犯罪案件或協助緝獲逃犯者,可視個案情形從優核發獎金。民眾若有任何犯罪線索,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對於提供線索者,警方會對身分予以保密,在此呼籲民眾一同加入打擊犯罪的行列,共同創造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