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桃園市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觀音至新屋路段的「區間測速照相」,於10月初完成建置,經歷為期2個月的宣導期,桃園市警方將於1月1日起,正式對違規超速車輛開罰。
警方指出,因現有的取締超速多採用固定桿或活動式測速執法設備,雖能精準偵測車速,但多數駕駛人常因掌控測速設備地點後心存僥倖,只在接近測速設備地點才減速至速限範圍,為了更有效遏止超速違規,養成駕駛人「速度管理」的習慣,桃園交通警察大隊與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合作,於桃園市轄內台61線北上52.43公里處到47.15公里處,與南下47.25公里處到52.53公里處,建置桃園市第一處「區間平均速率照相系統」。
警方提醒駕駛人,該路段速限90公里,執法區間北上路段長約5,265公尺、南下路段長約5,273公尺,換算駕駛人通過時間皆不得少於187秒,未來將以超速逾20公里(時速111公里、通過時間約171秒)為優先製單舉發對象。
經交通警察大隊統計,為期2個月宣導期間,雙向違規超速車輛計有1萬9,201件,最高違規超速車輛時速竟達199公里,由於該路段係屬快速公路,違規超速行駛將比照高速公路罰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一張紅單至少3,000元起跳,警方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勿超速,維護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並看緊自己的荷包,警方將嚴正執法、消弭駕駛者僥倖心態,以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