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投標購買桃園分署法拍不動產不必再大老遠跑一趟公家機關現場了!對於民眾同時中意不同執行分署的不動產物件,或欲標購的不動產離自己住所地過於遙遠,為解決無法同時參與多處不動產競標與遠距投標的遺憾與不便,桃園分署將採取現場與通訊投標並行方式,投標人免再奔波勞頓,用郵寄方式投標後可以在家等待拍賣結果,省時、安心又便利。
桃園分署指出,為了避免杜絕不法圍標、方便民眾直接參與競標及提高不動產拍定機會與價格,桃園分署自109年2月起有關法拍不動產的投標方式,全面採取現場與通訊二元方式並行,除了避免因圍標導致義務人的財產被低價出售,保障義務人財產的權利,執行機關可以因競標更加熱絡而提高拍定價格,提升徵起績效,可謂是雙贏的新執行策略。
桃園分署說明,民眾如欲透過通訊投標不動產,可在桃園分署官方網站(www.tyy.moj.gov.tw)內「為民服務專區」之「不動產通訊投標專區」網頁內,下載投標書,填載清楚投標人個人資料、投標案號、股別、不動產標的地號或建號、願出價格等資料,並下載保證金封存袋黏貼於信封,將保證金票據放入信封內,最後下載標封,清楚載明投標時間、投標案號、股別、寄件人資料後,貼在大信封袋上作為通訊投標的意思表示,隨同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公司登記表等)、保證金封存袋與退還保證金申請書,在開標日前一日,以「雙掛號」寄達桃園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專用的「桃園慈文郵局30-47號信箱」,以上各類通訊投標文件,在網站上都有填寫範例清楚介紹,簡單易懂,歡迎大家踴躍參與。
桃園分署提到,此外,為使通訊投標程序公正透明,有關執行人員至郵政信箱領取通訊投標信函,與將投標信函投入標匭內等過程,都將全程錄音錄影,以示公信。另依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不動產通訊投標作業參考要點」規定,投標書寄達分署郵政信箱後即不得撤回或變更投標之意思表示,未使用規定格式之標封或未記載開標日與投標案號者,與投標書未於開標日一日前寄達郵局信箱等情況,通訊投標將會無效,請民眾多加注意,以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