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環保局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楊梅區中山北路附近老坑溪水呈現奶茶色,火速派員前往稽查。循線追查發現黃泥廢水排放情形,發現一營造工程施作時,未設有沉澱池處理,將黃色泥水經管線排入道路側溝,後續流至老坑溪,嚴重污染河川,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告發處分,最高可罰新臺幣300萬元。
環保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2組稽查人員於30分鐘內到案發現場,先在楊梅區中山北路老坑溪發現黃色泥水,繼續往上游追查2公里,最後在老坑溪上游溝渠發現黄色泥水,未經沉澱處理,逕行以沉水馬達將黃色泥水經管線直接排入道路側溝,後續流至老坑溪,污染管制區水體(老坑溪),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依法告發,並限期至2月19日完成改善,未完成改善前不得排水。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對於民眾的檢舉案件環保局向來非常重視,污染稽查無假期,無論白天黑夜,只要接獲案件隨即派員前往稽查,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以免傷了荷包又賠上商譽。環保局提醒民眾,如有發現污染情形,歡迎多加利用免付費24小時報案專線0800-066666,也可撥打環保局陳情檢舉專線03-4626508,在第一時間提供線索加速查緝時效,有效阻絕污染擴大,維護清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