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監理站表示,監理站及桃園市轄區56家委託汽車代檢廠109年2月28日(星期五)起至109年3月1日(星期日)共3天228連假期間,停止受理汽車檢驗服務,並自109年3月2日(星期一)起恢復車輛檢驗業務。
桃園監理站站長林正郎提醒民眾,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罐槽體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1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如車輛檢驗應到檢日最後1天介於連續假期期間(109年2月28日起至109年3月1日止),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109年3月2日)辦理檢驗,惟如逾期辦理者,仍將依法舉發逾檢罰鍰。
另外桃園市、新竹縣市及苗栗縣計有102家汽車代檢廠,如車輛定期檢驗日期將屆,建議多利用車輛代檢服務,儘速於假期前辦理,相關代檢廠地址、電話及每日驗車餘額資訊可於監理服務網站(https://www.mvdis.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