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表示,為配合防疫工作,自3月4日起,所屬警察勤務單位即時暫停使用酒精檢知器。為保護民眾及警方執法安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各單位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除暫停使用酒精檢知器外,並應視疫情發展、轄區特性及轄內酒駕肇事狀況,適度調整或酌減取締酒駕勤務次數。
警察局並規定外勤同仁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一律佩戴口罩。攔停駕駛人後,應保持一定距離,觀察過濾駕駛人有無酒容酒氣,有酒容酒氣者,則指揮至路旁停車熄火,請駕駛人下車使用酒測器進行酒精濃度測試。
為了確保民眾心中疑慮,警方提供每位駕駛人使用之酒測器都會適當消毒後,再給下一位受測者使用,且每位受測者均會使用新的吹嘴。另外,只要使用後之吹嘴,也會用塑膠袋包覆後卸除,並妥善處理,不會隨便丟棄。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桃園市108年酒駕肇事計有206件,據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為持續降低桃園市酒後駕車事故發生,警方仍會視疫情發展適度調整勤務執行次數及方式,並呼籲駕駛人防疫期間仍沒有法律假期,切勿心存僥倖不可酒後駕車,以維護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