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姓男子6日晚間在桃園市楊梅區楊新路四段附近,不斷連續加速、危險超車、行跡可疑,經警方查閱其車牌及行徑路線後,在新屋區中華路附近找到戴姓男子及其車輛,經盤查後發現戴姓男子持有海洛因、安非他命、吸食器及現金,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楊梅分局上湖所長林育成、警員陳柏蒼等2員於6日晚間巡經楊梅區楊新路四段附近時,發現戴姓男子危險連續超車,行跡顯有可疑,追查其行徑路線後,並於新屋區中華路附近攔查,經查戴嫌雖無毒品前科等資料,惟警見戴嫌神色慌張,說話含糊以對,身體散發異味,遂詢問戴嫌有無攜帶違禁物品,戴嫌主動將皮夾之內袋取出一級毒品海洛因3小包(含袋毛重0.97公克)。
警方再詢問戴嫌車內有無違禁物品,戴嫌坦承駕駛座底下黑色零錢包內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0小包(含袋毛重共43.06公克)、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削尖吸管1支、分裝夾鏈袋6只、及新台幣65,400元整,當場戴嫌坦承上述違禁物品為其所有,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楊梅分局長林信雄表示,將持續追查溯源毒品來源,淨化社會治安,也對所長及同仁落實巡邏勤務、機警敏捷、果斷執行,給予高度肯定。
※吸食毒品,百害而無利,桃園電子報提醒您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