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鄭文燦11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聽取人事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專題報告後表示,市府於109年3月3日頒訂「桃園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並於3月5日完成全府人力運用整備規劃作業,讓同仁有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可依循,近期也將先由人事處、研考會及資科局等局處先行辦理演練,完善相關流程,未來則視疫情發展啟動應變措施,減少群聚感染風險,讓市民服務不中斷。
人事處處長黃新雛表示,為因應肺炎疫情變化,市府訂定「桃園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包括「成立應變小組」、「規劃替代支援人力」、「規劃替代辦公場所」、「規劃資料備份作業」、「規劃居家辦公」等五大措施,透過落實職務代理、維持核心業務、盤點簡化業務、特殊專業人力輪值、資訊系統整備及公務雲雲端硬碟空間擴充、分區(居家)辦公等方式,維持公務正常運作,持續提供市民良好的服務。
黃新雛指出,市府也辦理人事加值服務,包括防疫人員加班費、額外投保及傷亡補助等規範,並設置防疫人事服務專線及「員工協助方案(EAP)」專業心理師,提供同仁諮詢相關權益事項,讓同仁安心上班,一同為防疫做最好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