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病毒席捲全球,為防範疫情侵台,各部會及政府機關無不上緊發條。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目前雖尚未收到違反防疫規定移送之罰鍰案件,但也已超前部署,桃園分署長戴東麗和主任行政執行官從行政執行面,體查有必要與前端的行政流程緊密結合,於桃園地檢署在25日召開之「防疫處理小組首長會議」中,提出討論案及建議案各4則,以「武漢肺炎相關案件裁處及移送執行流程圖」,與有關衛生、警察及邊境管理機關共同建構加速裁罰及移送執行之作業流程,並規劃嚴密之強力執行作為,期使防疫工作滴水不漏。
桃園分署之提案包括,請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就與違反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有關之案件,加速掣發及合法送達裁處書之時程,並以適當之方式儘速合法送達,縮短行政流程之時間。另請警察機關就散佈與防疫有關謠言之案件,於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裁罰時,加速移送時程,並於移送書首頁醒目處,註明為「新冠肺炎案件」,以促請法院加速裁定。同時請移民署協助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或警察機關及執行分署提供非本國籍義務人之個人資料及相關資訊,例如國籍、入境本國之目的及行程、擬出境時間及目的地、是否已訂妥出境機票等,以作為控管案件及強制執行之參考。與會之桃園市政府副市長李憲明、衛生局長王文彥、警察局局長陳國進及移民署代表均表示,基於行政一體及機關間協助,均可在法令及人力許可範圍內,配合桃園分署提案或建議事項辦理。
截至109年3月25日止,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針對轄區內違反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等規定之「趴趴走」民眾業已裁罰28件,其中5件已自動繳清,繳清金額合計新臺幣51萬元,1件裁罰7萬元,辦理分期繳納中,22件尚未繳納,金額合計346萬元,其中罰鍰金額較大者,分別為100萬元及70萬元,均尚未移送執行。另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針對轄區內散佈與防疫有關謠言之民眾,經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罰鍰者共4件,均尚在審理中。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務必摒棄自私心態,配合政府之防疫規定,並勿造謠生事,已被裁處罰鍰者,請自動繳納,否則將予強力執行,務使防疫作為環環相扣,確保國家公權力之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