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43歲何姓女子,1日自澳門返國後應居家檢疫14天,沒想到她卻在13至16日4天內連續兩次外出「趴趴走」,經警方攔查並函請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開罰後,桃園市衛生局向何女祭出70萬元罰單,開罰金額也是桃園市第二高。
蘆竹分局表示43歲何姓女子應受居家檢疫,卻在3月13日至16日期間連續外出兩次與友人見面,遭到警方尋獲接受調查時,何女竟表示「我不曉得這麼嚴格」。經員警再三說明目前疫情發展狀況後,何女才知道疫情情況嚴峻,全案於調查完畢後,已函請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裁罰。
蘆竹分局提及3月初迄今,尋獲居家檢疫對象違規外出案件共計6件5人。除了以告警簡訊發送方式進行監控外,員警也會不定時前往應受居家檢疫對象所居住社區的周遭加強巡守,加強監控能力,防止居家檢疫者「趴趴走」。
蘆竹分局也呼籲,受居家檢疫者務必遵守法令規定,為大眾的健康安全,請待在家中。目前疫情嚴峻,希望大家能共體時艱,配合防疫政策,全民共同抗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