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鄭文燦3日上午主持紓困專案會議時表示,因疫情影響各產業甚鉅,桃園在交通紓困部分,將依停車場營損程度,採階梯式減收方案,分別給予15%、30%及50%權利金減收;藝文活動部分,市府提出小型文化設施(OT案)固定權利金減半紓困方案,並規劃電影業者紓困座談會,加強對接中央政策窗口,輔導藝文團體申請相關補助。鄭文燦也請各單位務必瞭解中央最新紓困版本,強化對接能力,給予地方業者更實質的協助,達到即時且有效的紓困。
鄭文燦指出,此次肺炎疫情對文化活動影響非常大,尤其是電影業,請文化局積極協助紓困措施,第一、小型文化設施(OT案)固定權利金減半紓困方案,109年3月至6月,合計4個月的固定權利金,擬減收50%;第二、研議辦理電影業者紓困座談會,邀請各電影院業者共同討論是否歇業等因應方式,匯集地方共識後,再向中央反映實際需求;第三、文化部提出藝文紓困2.0方案,針對映演業及表演藝術部分,擬投入24.7億元專案額度,提供員工薪資及其他營運資金補貼,請文化局加強輔導及協助藝文團體申請相關補助。
鄭文燦談到,桃捷公司機場捷運因疫情導致運量減半,租金、廣告及票價收入大幅減少,但防疫物資費用卻相對增加,請桃捷公司積極爭取交通部補助,協助機場相關產業有效紓困。
交通局副局長楊鐘時表示,經調查3月份桃園26處停車場營收情形,商業區停車場營收較去(108)年同期有-3%至-51%不等的衰退,交通局擬依營業減損程度,研提停車場權利金減免,期間回溯至今(109)年3月至5月,適用本府各機關,包含公所轄管、運動中心、市場、集會所及學校等附設停車場。紓困方案採階梯式減收,營收未衰退者,不減收權利金;營收較去年衰退30%以下,減收15%權利金;營收較去年衰退50%以下,減收30%權利金;營收較去年衰退超過50%,減收50%權利金,合計3個月約減少權利金收入1,400萬元。國有土地合作闢建的停車場亦適用,減收後仍採中央65%、桃園市35%比例分配收益。
文化局長莊秀美表示,針對藝文紓困振興方案,文化部原訂投入15億元預算,並設立單一窗口,由團隊直接向文化部提出申請,2日中央升級提出藝文紓困2.0方案,再投入37.2億元,累計可達52.2億元。桃園將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包括針對場館一般租借團隊,因疫情影響而於演出前7日內函請取消演出者,將全數退還場地保證金;針對已核定補助或檔期之團隊,因疫情取消演出,將視演出的前期製作程度及相關支出單據核予補助,且各場館優先列入110年檔期及補助審查之考量,於疫情過後,增加提供演出機會的實值性幫助,協助演藝團隊度過寒冬。
衛生局長王文彥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慰勞實際執行疫情相關防疫工作之醫事或工作人員,擬發放700萬慰勞金,市府將擬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慰勞金發放原則,依急救責任醫院能力分級發放不等的慰勞金,其中醫事人員約佔70%,非醫事人員約佔30%。另外,針對桃園市13區衛生所辛苦的防疫人員,提供約21萬元誤餐費,並補助執行居家隔離業務者,1年期的醫療住院日額保險,給予防疫同仁更多保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