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原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因繳納截止日適逢周休例假日順延至6月1日,桃園市房屋稅繳款書將於4月16日委託郵局寄出,請納稅義務人留意信件,並於收到繳款書後注意繳納期限,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亦有多元繳納方式供民眾選擇,可利用現金至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下載已開辦繳稅服務行動支付APP,或持自然人憑證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亦或至便利商店的多媒體機(KIOSK)補發繳稅單(非繳款書)等方式繳納房屋稅款。另外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納稅之納稅義務人,於109年6月1日24時前要在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兌。
地方稅特別提醒,如納稅務義人受疫情影響,無法於前述規定期間繳清稅捐者,可於該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繳納,可掃描QR-Code或連結 https://reurl.cc/b61W6y即可至「肺炎疫情稅捐申辦專區」線上申辦,亦有提供疫情之多元服務。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