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林正峰16日質詢時,請市府法務局建議中央修法,訂定山坡地開發繳納造林回饋金改為金額上限,並建議中央修法放寛都市計畫外農地設置簡易臨時停車場,得免繳造林回饋金,解決都計外社區停車問題。
林正峰強調,他不反對山坡地開發依法繳納造林回饋基金,但是,土地地目不是林地的農地竟也要繳回饋金,而且繳納金額是依據公告現值繳納,致龜山區早期就出現過蓋一間房子回饋金繳納了三百萬的案例,非常不合理。
林正峰説,地目非林地的都計外農地繳納造林回饋金已經很不合理了,既然農地違規工廠都可以修改繳納定額回饋金輔導合法化,山坡地回饋金繳納,同樣可以比照解決農地違規工廠而訂定的「工廠管理輔導法」,回饋金訂定最高繳納10萬元上限的模式,請法務局建議中央,修改山坡地回饋金繳納標準,訂定最高10萬元額度上限,較符合公平正義。
林正峰表示,他關心都市計畫外的社區停車需求逐年成長問題,請市府交通局研訂簡易臨時停車場設置管理辦法,竟遭內政部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打回票,他希望市府法務局,正視都市計畫外老舊社區停車空間嚴重不足問題,協助交通局建請中央修法,放寛都市計畫外農地得設置臨時停車場;並免繳納造林回饋基金,解決老舊社區停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