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凌晨1點左右,桃園警分局景福派出所警員王鴻延及游子宜接獲民眾報案,前往轄區民權路某公寓處理妨害安寧事故。
受訪人:景福派出所所長吳政哲
員警抵達現場,發現只有一名男子在場,男子向警方表示大聲喧嘩的人已經離開了,員警見他神色緊張,要求配合盤查,男子表示沒有帶證件,報身分證字號又連續說錯兩次,臉色越顯慌張,卻又不願提供姓名、年籍,員警立即提高警覺,男子表示要打電話向家人查詢,員警陪同他下樓,到門口時男子的友人出現,利用Line提供資料給男子,並頻頻打暗號提醒,當下被員警識破男子所報的是別人的身分資料,一旁友人想要幫忙報身分資料,立即被員警制止,男子才坦承剛才所報是別人的資料,員警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將男子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發現該名吳姓男子(75年次)因毒品案,分別遭桃園地院及桃園地檢發布通緝中,於警詢後依法解送歸案。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