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會為了鼓勵退除役官兵參加就業考試,以順利就業安定生活,補助退除役官兵參加政府立案補習班進修課程費用或購買考試教材、用書費用,只要經實際報名參加國家考試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考試後2個月內,檢附繳費收據或發票正本、准考證影本及存摺封面影本,可向各縣市榮民服務處申請。
近期的就業考試有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32類科技師、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報名時間109年8月4日至8月13日,考試時間11月21日至11月23日;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員甄試(台電、台水、中油、台糖)簡章公告7月15日,考試時間11月15日;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報名時間109年9月15日至9月24日,考試時間12月19日至12月21日。
桃園市榮民服務處表示,就業考試補助,每年限申請1次,每人補助上限為4次。補助總金額以5萬元為上限。適用對象為校級(含)以下榮民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輔導期限內),歡迎多加利用。如有任何就學、就業、職訓相關問題,可洽詢桃園市榮民服務處就業站03-4375863分機136、164、220。就業考試進修補助網址: https://www.vac.gov.tw/np-2218-1.html。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