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稽查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統計,前3名違規樣態分別為網咖提供水杯等熄菸相關器物,民眾於網咖及公園內等禁菸場所吸菸及販賣菸品予未滿18歲之青少年,衛生局將於8月25、26日至連鎖超商、雜貨店、檳榔攤等販菸場所,及公園、休閒育樂場所等禁菸場所強力稽查,以確保商家不賣菸給未滿18歲青少年,市民不吸到二手菸,同時並呼籲菸品賣家及吸菸民眾勿以身試法,以免傷了荷包。
為了維護桃園市民健康,及讓民眾了解菸害防制法進而守法,衛生局持續宣導法規及稽查,稽查結果常見的違規情形為商家未主動確認購菸者年齡未滿18歲者裁罰1~5萬元、或民眾於公園、餐飲店、休閒場所吸菸將裁罰2,000~1萬元、於3人以上工作之室內場所擺放可供熄菸器具,如水杯、鐵罐、菸灰缸等等可裁罰1~5萬元,商家未依規定張貼禁菸標誌及三圖五則文於明顯處可裁罰1~5萬元。另提醒販菸業者第3版新修正之菸品健康警示圖文已於109年7月1日施行,需注意架上菸品是否為新版警示圖文。此外,桃園市已於108年公告「桃園市公車站候車亭為全面禁菸場所」,另於109年8月5日公告「連鎖便利商店與咖啡店及速食店之騎樓及庇廊範圍為全面禁止吸菸」,並於3個月後生效,提醒業者及市民注意。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局長王文彥表示,菸害防制法種種規定皆是為了市民健康,再次呼籲癮君子為了您自己及家人健康,盡早戒菸,有關戒菸服務相關問題,可撥打戒菸專線0800-636363詢問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網站(https://dph.tycg.gov.tw/nosmoking/)查詢合約戒菸機構,另提醒各類業者可至衛生所領取禁菸標誌及三圖五則文,並可向衛生局諮詢菸害防制相關規定,以免誤觸法規而受罰。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