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林正峰請市府建議中央修森林法 檢討造林基金徵收對象

桃園市議員林正峰19日質詢市府法務局時,建議法務局結合桃園市籍立法委員建議中央,修訂森林法第48-1條檢討造林基金徵收對象,讓造林回饋基金的徵收更符合公平正義,落實推動我國全面造林暨保育森林資源政策,並請市府研議訂定都市計畫外土地設置簡易臨時停車場辦法,解決都計外老舊社區停車空間嚴重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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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員林正峰19日質詢市府法務局時,建議法務局結合桃園市籍立法委員建議中央,修訂森林法第48-1條檢討造林基金徵收對象。圖:林正峰辦公室提供

林正峰強調,針對解決都計外老舊社區停車問題,他於議會上次會期曾建議市府向中央反映,針對於土地地目非「林地」的都計外農地開發利用時需要繳納造林回饋基金的不合理現象,請法務局建議中央,能比照農地違規工廠輔導合法化方案,修改並訂定山坡地回饋金繳納上限,公平對待地勢平坦的山坡地所有權人。

 
           

林正峰説,造林回饋基金的法源來自於森林法第48-1條,繳納對象包含山坡地開發利用者繳交之回饋金等七項,由於徵收金額是依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乘積6%至12%計算,對土地所有權人不竟公平;同時也影響桃園市整體發展。

 
           

林正峰表示,他已經整理好修改森林法相關資料,分送給桃園市籍八位立法委員推動修法,請市府法務局也主動積極與立委們合作,共同推動森林法第48-1條檢討修正徵收對象與額度上限,讓造林回饋基金的徵收更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甚至可以收取更充裕更多造林基金,落實推動我國全面造林暨保育森林資源政策。

林正峰説,市長施政報告當天,他曾經對桃園市違規停車取締告發倍數成長,龜山區今年的違停罰單預估會高達8萬張等現象提出質詢。他説,關鍵在於都市計畫外的老舊社區停車需求逐年成長、導致違停罰單每年都數倍增加,因此,他再度拜託法務局,請與市府都發局與交通局研議,訂定桃園市非都市土地簡易臨時停車場設置管理辦法,解決老舊社區停車問題。桃園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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