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保局14日在公務人力培訓中心辦理「109年桃園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宣導說明會」,邀請環保署綜合計畫處簡任技正呂雅雯主講,分享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規與環評作業實務案例分析等內容,環保局每年皆定期舉辦說明會,宣導環境相關議題,請相關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把關,讓桃園市的開發行為都能在符合法規規範下順利進行,有效解決開發行為對環境影響的衝突,參加對象包括桃園市開發單位、技術顧問機構及桃園市政府各單位等,超過100人參加。
環保局表示,說明會現場以實際案例剖析,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規定,開發行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檢具環境影響說明書,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並由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轉送主管機關「審查」。環保局為提升環評書件審查效率及減省審查程序,並彙整環評案件審查常見缺失事項及需輔導事項。協助開發單位瞭解撰寫格式、技巧及注意事項,避免因內容不完整使環評書件審查期程拉長;或通過環評書件審查後,因執行的困擾而出現需要辦理變更的情形,促進開發行為順利推展,精省政府書件審時程與業者資金成本,一舉數得。
環保局指出,環評法規說明會主要目的,是讓研習人員可自行初步檢視是否需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開發行異動項目是否需辦理變更,也會針對近期環評疑義進行宣導與說明,協助開發單位確實有效自主檢視及管理,做好環境影響評估承諾事項及審查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