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選手是我國體育運動最重要的資產,為積極落實政府照顧優秀退役運動選手體育政策,教育部體育署於9/28發布修正「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同時也輔導國訓中心同步訂定發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輔導績優運動選手擔任運動教練要點」,未來將以每4年聘用100名優秀奧亞運退役運動選手派駐各級學校、基層訓練站擔任運動教練,讓更多優秀運動選手得以繼續發揮運動專長,投入基層選手培育工作,為國家培育更多傑出的運動人才。
體育署表示,為強化運動選手退役後生活照顧,讓運動選手無後顧之憂為國爭光,因此規劃輔導優秀奧亞運退役運動選手擔任運動教練之措施,經行政院同意增列至原107年核定之「優秀運動選手輔導方案」具體措施之一。另外,自今年5月底即開始著手研修「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並於9/28修正發布,此一辦法修法重點有兩個,其一是擴大輔導就業對象,除原有特優運動選手、優秀運動選手外,增列優良運動選手及達標或參賽運動選手作為申請就業輔導對象;其二為就業輔導措施,增加優良運動選手、達標或參賽運動選手未來派駐各級學校、基層訓練站擔任運動教練,或單項運動協(總)會任職協助推動體育事務。
體育署強調,未來奧亞運退役運動選手擔任運動教練業務由國訓中心執行,但考量擔任運動教練後施教對象具有學生身分,需採高密度管理措施及管理機制,因此國訓中心配合「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針對運動教練之聘任、服勤、考核、獎懲等輔導與管理措施訂定「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輔導績優運動選手擔任運動教練要點」辦理。
本次首批優秀奧亞運退役運動選手轉任教練之甄選,將在10月9日起開始報名,並於11月10日公告錄取30人名單,錄取者於12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進行為期3個月的職業訓練,110年3月派駐各級學校、基層訓練站擔任運動教練,或單項運動協(總)會任職協助推動體育事務。
體育署未來期望優秀奧亞運退役運動選手於卸下選手身分轉化為擔任運動教練後,能對年輕選手分享參加國際重要賽事之成功經驗,協助競技運動推展,提升我國國際競技實力,並在協助績優運動選手職涯發展前提下,持續落實優秀奧亞運退役運動選手轉任運動教練,使渠等為國家發掘和培養優秀運動選手人才,更逐步開拓他們的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