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龍潭地區於109年1至9月間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人員傷亡案件與去年同期比較明顯增加,為有效防制道路交通事故發生,龍潭警分局特別規劃於11月1日至30日,為期30天的執行「交通執法月」專案勤務,經分析各類發生的交通事故態樣,警方將針對轄內易發生重大車禍的時段及路口(段),加強執行攔查取締交通違規勤務,另警方特別呼籲駕駛人及行人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及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龍潭警察分局分析,在109年1至10月間在龍潭地區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計有12件,造成了13人死亡,較去年同期增加7件。龍潭警分局表示,此次規劃大執法專案勤務於易發生交通事故之路口(段)執行,就是希望藉由執法作為,讓民眾建立開車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並針對易造成事故之重大違規項目如闖紅燈、紅燈右轉、酒後駕車、超速、併排停車及行人違規等加強執法作為,希望以提升執法及加強見警率之方式,以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發生。
龍潭分局分局長陳清華表示,為確保用路人安全,將持續以滾動式檢討交通執法策略,針對各重點路、(時)段,機動調整勤務作為,強化執法能量,期望駕駛人及行人確實「注意路況、減速慢行、遵守規則」等三大平安心法,養成良好的駕車習慣,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經分析類交通事故態樣,轄內易發生車禍路段則以龍潭區中正路與大昌路口、中豐路與聖亭路口以及大昌路、福龍路口較多,另四大肇事因素為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依規定讓車、左轉彎未依規定及未保持安全距離,呼籲駕駛人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及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培養安全駕駛之習慣,共同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