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9日就「農業保險法」於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上路召開記者會,由主委陳吉仲主持,邀請農漁民及農漁會等出席參加,該會說明農業保險法施行,為我國農業保險發展樹立重要的里程碑,為農漁民營造安心從農好環境。
「農業保險法」在朝野高度共識下,於109年5月12日完成三讀程序,陳吉仲特別感謝社會各界對政府推動農業保險的支持,該法將於明年元月連同相關辦法及配套政策一併施行,擴大農業保險的保障範圍、完備運作制度、提供農民保險費補助及保險人獎勵措施等,並結合農業政策措施,擴大農業保險執行成效,協助農民分散農業經營風險。
陳吉仲表示,臺灣天然災害發生頻率高,常導致嚴重的農業災損,為保障農民收入穩定,農委會自106年擴大試辦農業保險,截至今年11月底止,已開辦21種品項,33張保單,累計總投保件數5.6萬件、總投保面積9.3萬公頃;在保險理賠方面,累計理賠件數約9,200件、總理賠金額達3億元;以水稻保險為例,今年上半年發生稻穗不稔實(即俗稱空包彈),造成稻農收穫量減少發生損失,共有29鄉鎮達理賠標準,理賠金額逾1億元,其中花東兩縣市計有16鄉鎮市達理賠標準,理賠金額約7,600萬元,有效填補農民遭受災害之損失。
記者會中,部分投保農業保險獲得理賠的農漁民,分享見證如何透過保險分散農業經營的風險,花蓮潘姓青農表示,種水稻最擔心颱風及稻熱病,農委會推廣水稻保險,農民只要負擔10%保費,大家都應該投保,像今年1期水稻空包彈,有獲得理賠,就可以減少損失。屏東陳姓青農則說明,他在106及107年連續兩年投保「降水量參數養殖水產保險」,均因颱風降雨量達到賠付門檻,不需現場勘查,就迅速獲得理賠,對於彌補災害損失幫助很大。
陳吉仲強調,為有效分散農業保險風險,明年將成立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執行危險分散機制,把農民繳的保費交給基金專業進行運用及管理,透過再保險的安排,將農業保險的危險分散到國外,讓更多的農民朋友可以來參加農業保險,不用再看天吃飯。
農業保險完成立法的意義,不僅彰顯政府推動農業保險決心,更延續社會各界對土地、農民及農業的感情。110年是農業保險列車開啟的元年,為接續試辦期間相關政策,深化對農業經營的保障,農委會除完備各項子法規,架構完整的農業保險運作機制,並加強宣導農業保險政策,擴大農業保險品項,增加保險涵蓋範圍,落實照顧農民之天職,讓農民辛苦的耕作可以得到政府更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