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秘書處即日起於市府5樓後棟川廊舉辦「桃園印記」特展,預計將展至110年1月29日止。本次展覽透過展示歷任首長簽名、簽字章及機關印信的樣張和部分實體印信,帶領觀展人溯源縣到市的變化,初探文書檔案變遷與歷史軌跡的交會。
民國39年,桃園由新竹縣政府分出設縣至今,於100年升格準直轄市、103年12月25日升格為直轄市,期間歷經首屆官派縣長1位、16屆民選(或代理)縣長合計19位,及升格後2屆民選市長1位。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文檔科負責市府公文書收發作業,也保管市府及升格前部分機關之印信。「印信」是政府機關行使職權的憑證,也是公權力的象徵,蓋有印信的公文書,不僅具法律效力,更代表機關對公文書內容的責任,而機關於印信的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過程,也必須審慎嚴謹。藉本次展覽,希望以桃園歷任縣市首長任期為歷史軸線,用圖像化的呈現吸引觀展人目光,傳達印信基本知識,也彰顯文書制度的嚴謹及其被賦予的法律效力。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顏子傑處長說,本次展覽陳設桃園70年來的歷史印信、首長簽名真跡與簽字章,讓市民及市府同仁對「桃園印記」有更深入的認識。歡迎市民及市府同仁公餘觀展,加深對公部門文書印信的知識與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