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鄭文燦6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聽取桃園市政府經發局「桃園市抗旱應變報告」後表示,桃園水情依然吃緊,中央已公告桃園一期稻作停灌的範圍及補償措施,此次補償對象仍為實際耕作者,請農委會應整體考量代耕業者及育苗中心等需求研擬相關救助措施,並請農業局、各農會及區公所全力協助休耕範圍公告及申請作業。此外,有關航空城土地區段徵收作業,目前約96%地主繳交權狀申請配地,相關案件市府仍在審查中,預計於110年6月前陸續完成核定作業,請地政局和農業局進行專案研議,以地籍資料登記完成為基準日,積極維護產權歸屬市府前的農民權益,以權利極大化原則處理一期稻作休耕補助事宜。
經發局副局長黃穗鵬說,目前石門水庫水位約為236.17公尺,蓄水量約65.97%。為因應亞東石化公司用水量大及增加水源等需求,北水局盤點10支渠沿線埤塘,除原10-19及6口串聯埤塘外,尚有5口潛力埤塘,共計12口,預估將可提供約90萬噸水量。此外,龍潭區設置抗旱水井,抽水併入石門大圳供自來水公司二區處使用案,以及陸軍第六軍團五三工兵群使用12-2號、9-15號、環13埤塘用水演練案等,後續將安排視察以瞭解實際供水及運作情形。市府也持續進行專案節水輔導訪查,有13家廠商、共20個水表,尚未達到7%節水原則,將加強宣導多使用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或自有水井,同時落實複查作業。
農業局長郭承泉指出,農委會已於1月5日宣布桃園除第三灌區楊梅區、新屋區採部份停灌,仍有部份桃園管理處所屬灌區持續供灌,後續將加強協調;本市其餘地區桃園第一、二灌區,包含桃園、觀音、大園等,以及石門灌區全區共約2.8萬公頃則全面實施停灌,停灌休耕補償標準比照竹、苗、台中、嘉南地區,停灌區域不種稻作且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的綠肥、景觀或各項獎勵作物者,每公頃補償9.3萬元,如不種稻作,辦理翻耕、種植非獎勵作物或由農田水利署管理處供水養殖者,每公頃可補償8.2萬元,市府也會協助農民進行補償申請作業,以確保農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