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積極配合國際減碳趨勢及各國紛紛訂定運具全面電動化時程,並在考量友善環境及推動新興產業發展下,同意經濟部110年購買電動機車補助方案,維持重型等級及輕型等級每輛為7,000元,小型輕型等級每輛為5,100元,另採用國產電池芯則加碼補助3,000元。
經濟部表示,109年中央及地方合力補助民眾汰舊換新,納入同樣可減少污染之燃油機車,讓電動機車與燃油機車併行發展,健全整體機車產業發展,109年全年銷售統計電動機車逾9萬輛,燃油機車則超過91萬輛,合計超過100萬輛,創市場規模高峰。
經濟部期盼透過維持政策穩定性,車廠能持續投入開發優質平價車款,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就維修保養、能源補充便利性等面向,提高消費者滿意度,與政府共同完善電動機車使用環境,同為環境盡一份心力;最後並提醒有意購買電動機車的民眾,務必確認所購車款於申請補助時,該車款具經濟部認可之合格電動機車,並透過合格廠商或其經銷商提出申請,以確保相關補助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