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民眾持未辦保存登記房屋之移轉契約書,詢問是否應繳納印花稅?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依印花稅法規定,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為印花稅課徵範圍。買賣移轉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因無法向地政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非屬印花稅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可免貼用印花稅票。
桃市地稅局:移轉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免繳印花稅。示意圖:截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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