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109年審查通過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7選區(中壢區)議員王浩宇罷免案,中選會表示,該選區投票數為32萬7,758人,若罷免同意票達到門檻8萬1,940票且多於不同意票,即通過罷免。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表示,「霸王」一案從16日早上八點到下午四點開始投票,經統計,截至下午5點55分,同意罷免為82,653票不同意罷免7,011票,明顯超過81,940票之門檻,成為六都首位被罷免的議員。(最終選票結果以中選會公告為準)
針對通過第二屆桃園市第七選舉區市議員王浩宇的罷免案,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行使罷免權是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他尊重罷免案的結果,對於參與選務工作的同仁,他也要表達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