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中壢警分局仁愛派出所於新中北路發現一輛馬自達失竊車,警方尾隨其後,在新中北路及榮民路口示警其停車受檢時,車內駕駛37歲農姓竊嫌加速往八德方向逃逸,後因車速過快失控撞入民宅後跑步逃逸。警員立即上前追緝,合力將他逮捕壓制,於身上起獲改造槍枝1支、子彈12顆、一級毒品海洛因及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等贓證物,全案依槍砲、毒品、竊盜及過失傷害等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PO文表示,自家在八德區合興二街6號,平時在一樓經營小吃攤,21日上午9點36分左右發生了重大車禍,一輛馬自達高速衝撞店裡。網友母親整個被撞飛出去,阿嬤也被壓在遭撞毀的攤子下,瓦斯還因此漏氣衝上二樓高,其母親害怕造成公共危險,不顧自身傷勢馬上衝過去關閉,瓦斯氣味濃厚,現場十分緊張,後經過附近居民報案,警消到場才得以控制場面。
回想起事發場面網友內心感到氣憤,質疑警方是否有追擊嫌犯,才導致這場攤車意外?他說,好險家人都沒有生命危險,只有媽媽的腳縫了幾針,也還好當時店內沒有客人,否則一定死傷慘重。也生氣的說,警察追嫌犯造成意外,就應該出面幫我們解決困難,不能開店又損失了母親與阿嬤的健康,誰來賠償?
其他網友看到此貼文後替警察抱不平,認為發生這種事誰也不願意,況且警察努力為社會治安付出,不應該遭到怪罪,表示「為什麼不找嫌犯索賠?難道警察不能追捕贓車現行犯?」;也有網友說「抓違規被罵、抓壞人被罵、不抓違規被罵、不抓壞人被罵,你倒是來說看看到底要警察幹嘛?查水表?」,甚至還有人表示,「若有逃亡的殺人犯,建議警察不要抓,不然他情緒激動殺害任何人的話,家屬會跟警察求償的。」
中壢分局表示,撞擊第一時間因嫌犯逃跑,警車副駕駛座之員警下車追緝,駕車警員確認小吃攤狀況後,立即通知救護車到場處理傷患救護,而因現場疑似有瓦斯外洩,並通知消防車至現場警戒。警方已依規定受理店家提出之過失傷害告訴,有關店家相關損失應依法定程序向犯嫌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