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狀況,提升桃園市防疫等級,確保民眾乘車安全,即日起民眾搭乘市市區公車、免費公車及幸福巴士禁止車上飲食。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為維護民眾健康安全,乘車時須全程配戴口罩,不得因飲食需要脫掉口罩,造成防疫缺口。因車廂內屬密閉空間,為避免感染風險,已要求各公車業者與運輸場站持續落實駕駛員、站務員勤前量測體溫並配戴口罩執勤,且針對桃園市公車及免費公車等每日間隔6-8小時即以二氧化氯、酒精進行清潔消毒,消毒項目包含公車車內之手把、座椅、刷卡機等民眾經常接觸的地方。
劉慶豐再次提醒公車、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的車廂內屬於密閉空間,為避免感染風險,請民眾乘車時儘量不要交談,並盡可能保持適當之社交距離。倘民眾有發燒或呼吸道疾病等症狀,應佩戴口罩,盡量避免外出,如需就醫,請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另外,若為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或自主健康管理者,請撥打防疫專線1922、或者桃園市政府衛生局24小時專線服務0800-033355,由衛生局安排就醫,切勿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逕自外出,倘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逕自外出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同法第69條處新台幣10萬至100萬元罰鍰。
民眾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可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敬請市民朋友多加配合政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