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稅捐,對於尚未繳納地價稅、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展開催繳作業,繳款書以雙掛號寄送至納稅人之戶籍地址或營業地址等,民眾於收到繳款書後,請於限繳日期內就近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不含郵局)、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或財政部繳稅服務網站繳納。
地稅局強調,繳款書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如果超過限繳日期30日仍未繳納案件,將移送強制執行,請納稅人勿輕忽。並提醒繳款書地址如有變更,請儘速申請變更地址或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捐,可避免因收不到繳款書,而延誤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