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某鋼鐵公司37歲陳姓負責人,因欠繳營業稅及勞健保費等款項,合計共8,138,861元,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屢次通知仍拒不到場,桃園分署9日上午6時15分會同轄區警員,將陳姓負責人強制拘提到場,並聲請法院裁定管收獲准。
桃園分署表示,義務人陳男在桃園及新竹地區承攬多筆廠房興建工程,持續有往來廠商之工程款收入,並非無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義務。經行政執行官深入追查公司之資金流向,發現義務人銀行帳戶,除有往來廠商工程款匯入外,公司資金並有輾轉流入陳姓負責人哥哥及其他第三人帳戶,卻未用以繳納欠款情形。
桃園分署指出,自109年7月至110年2月桃園分署已多次通知陳男,陳均拒不到場,桃園分署決定祭出強制手段,聲請法院核發拘票後,於9日上午6時15分,會同轄區員警將陳男拘提到場。因陳男仍未繳納或提出具體之清償計畫,聲請法院裁定管收獲准。
桃園分署再次呼籲,如義務人查有履行能力故不履行,或有隱匿處分財產情事,將嚴格執法,決不寬貸,提醒義務人勿心存僥倖,以免遭拘提管收,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