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瞭解青少年取得菸品之可近性,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稱國健署)辦理「喬裝未滿18歲購菸測試調查」,107年至109年近3年調查顯示,大賣場(超市)、連鎖便利商店、檳榔攤及一般販售菸品業者,合格率分別為60.0%、57.1%、27.2%及24.2%,為避免青少年輕易取得菸品,將於110年度擴大辦理18歲喬裝購菸測試調查,本次調查共分3階段,其中第一階段將於4月份展開,呼籲販菸業者應主動確認購菸者年齡。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販賣菸品給予未滿18歲者,將依法裁罰新臺幣1至5萬元,若業者對於穿著學生制服之未滿18歲青少年仍供應購買菸品,衛生局將視違規情節加重處分,請勿以身試法,以免傷了荷包,另外在此呼籲各大連鎖便利商店及大賣場(超市)業者,加強員工販售菸品時主動確認購菸者年齡之教育訓練,如遇有穿著學生制服者,請直接拒絕販售菸品!
衛生局局長王文彥表示,菸害防制法種種規定皆是為了不讓菸害流竄,保護你我健康,再次呼籲癮君子為了您自己及家人健康,盡早戒菸,有關戒菸服務相關問題,可撥打戒菸專線0800-636363詢問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網站(https://dph.tycg.gov.tw/nosmoking/)查詢合約戒菸機構,另外提醒各類業者可至轄區內衛生所領取禁菸標誌及三圖五則文,並可向衛生局諮詢菸害防制相關規定,以免誤觸法規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