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環保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有不肖業者為謀取暴利,將收受的糞水非法排放至中壢區一處公有埤塘,環保局聯手檢警經監控蒐證,21日當場查獲業者在陳屋公埤偷排水肥,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重罰新臺幣30萬元並移送法辦。
環保局表示,某環保衛生工程行於110年開始將收受之水肥以軟管及PVC管偷排放至陳屋公埤,藉以節省處理成本,後經環檢警合作平台,進行多月監控,於21日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共同於上述埤塘邊查獲該衛生工程行正非法排放糞水至埤塘,環保局將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另查,該衛生工程行之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早已失效,故本次也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將業者移送法辦,另環保局也將重罰業者到最高罰30萬元。
環保局24小時守護桃園環境,呼籲不肖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另民眾一旦發現有污染情形,可第一時間撥打環保局公害報案專線0800-066666、03-3354943或市府1999專線,加速查緝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