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土案例攀升影響,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配合市府提高防疫等級,確保貼心服務不中斷,即日起至5月28日止調整各項防疫對策。
地稅局表示,為協助受疫情影響的民眾,減輕租稅負擔,安心抗疫,該局自5月17日起提供下列各項減稅、延稅及便民措施,主動辦理受疫情影響之娛樂稅業者核減或停徵娛樂稅,針對桃園市公告5月15日至6月8日應關閉的舞廳業、舞場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業、夜店業、視聽歌唱業、三溫暖業、資訊休閒業、電子遊戲場業等特定行業場所及自5月16日起暫停營業之具娛樂性選物販賣機業,該局將主動辦理停徵娛樂稅,業者免提出申請;非屬強制停業之受疫情影響查定課徵業者,輔導向該局申請暫停或依實際設備數量核實減徵娛樂稅。採自動報繳業者,僅須就停業前所收的營業額報繳娛樂稅。
地稅局指出,主動辦理受疫情影響營業場所減徵房屋稅,針對桃園市公告5月15日至5月28日應關閉之休閒娛樂場所、觀展觀賽場所及具娛樂性選物販賣機業者,依主管機關通報資料主動調降房屋稅率;輔導受疫情影響停、歇業或營業面積縮減之屋主,透過該局網站視訊客服或「網路櫃臺-申辦服務-房屋稅-變更房屋使用情形申請」,線上申請房屋稅率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輕鬆減少租稅負擔。
主動輔導受疫情影響可申請展期、延期或分期繳納,適逢房屋稅開徵,納稅義務人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等,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房屋稅繳納期限准予展延至同年6月30日,只要於展延期限內至該局「肺炎疫情税捐申辦專區」上傳主管機關開立隔離或檢疫等相關證明文件即可適用。如前述人員於展延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另外,如受疫情影響致無法於期限內一次繳清稅款者,亦可於規定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於「肺炎疫情税捐申辦專區」以網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
地稅局強調,以網路取代馬路,提供線上服務不打折,為減少臨櫃群聚,降低感染風險,該局提供各項業務線上申辦管道,免臨櫃申請之外,民眾還可使用手機、電腦,利用i桃喜智能客服及視訊客服進行線上諮詢及發證服務,免出門即可辦理稅務大小事,也積極輔導民眾善用線上查繳稅服務,方便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