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持續延燒,中央疫情指揮中心19日宣布全國三級警戒後,外出時即應全程佩戴口罩,為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平鎮警分局20日針對轄內人潮聚集處所加強稽查及宣導,多數民眾均配合政府防疫措施,但仍有少數民眾仍未佩戴口罩,警方也依法取締告發,並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函請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裁處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
平鎮分局行政組長盤新枝表示,近期疫情升溫,全國進入第三級警戒,外出從事任何活動,無論是運動、散遛狗或是騎乘機車、自行車,應全程佩戴口罩,未依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以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另違規聚會、參加宗教活動、特定場所未依規定關閉者,也將依法開罰6萬至30萬元。
平鎮分局呼籲,疫情已進入第三級警戒,民眾除了減少非必要的外出及活動外,出門務必佩戴口罩,加強手部清潔與消毒,並落實實聯制等相關規定,若發現違反相關防疫規定情事,警方將當場蒐證移請主管機關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