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晚間,中壢警分局仁愛派出所巡邏員警發現某小吃店雖大門緊閉,但室內明顯傳出交談聲及煙味,懷疑該小吃店偷偷營業接客。經警方埋伏查處,發現50歲曾姓負責人及40歲張女、49歲管女陪侍。經查該址以小吃店為市招(招牌名稱),但實際上營業項目屬有女陪侍之酒家業,應依照防疫第三級警戒規定應暫停營業,警方依規定製作紀錄表,移請相關單位裁處。
中壢分局表示,1日晚間9點左右,仁愛所員警巡邏經過華勛街某小吃店疑有暗自營業情形,雖有關上大門,但裡頭仍傳出談笑聲及濃厚煙味。警方喬裝埋伏,於晚上11點左右進入小吃店,發現曾姓負責人與張女、管女陪侍店內顧客,員警稽查過程中有1名疑似為客人之男子進入,醉醺醺且未戴口罩,蒐證後將他依規製表送裁罰。
中壢分局呼籲,防疫期間業者及民眾應確實遵守相關規定,特定場所未依規定停業者,也將依法開罰6萬至30萬元,警方將持續加強稽查,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