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6/3院會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其中教育部籌編新台幣278.5億元,包括防治經費10.9億元(含各級學校防疫物資、線上學習資源)及紓困經費267.6億元。教育部表示,自6/4起受理教育事業、運動事業及從業人員申請紓困補助,並自6/15起發放「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因應國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加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5月中旬起,陸續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2級及第3級警戒,教育部也宣布學校停課,學校及相關場所因應政策或自行停業等,致國內各教育、運動事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受到衝擊影響而有發生營運困難情形。為協助國內各教育、運動事業及相關從業人員渡過因本次疫情影響造成的營運困難,使其維持經營以待疫情衝擊緩和,教育部經盤點所有受到影響之教育相關事業,包含運動事業、社區大學、留遊學服務業、私立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學校自設廚房,及團膳業者(食材損失)等,彙整陳報整體計畫和需求經費,積極向行政院爭取紓困4.0第3次追加特別預算,以作為紓困之用。
本次紓困4.0特別預算,教育部受理教育事業、運動事業及從業人員申請紓困補助,主要項目如下:
(一)孩童家庭防疫補貼:對國小以下孩童及國中、高中、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補貼每名孩童1萬元,以減輕家長於孩童居家防疫期間之照顧負擔。符合資格之孩童監護人,免提佐證資料,持孩童的健保卡及監護人的金融卡,可透過專屬網站或ATM領取現金1萬元,預定自6月15日起開放請領。
(二)私立幼兒園(含準公共) :符合補助資格(停止到園期間按幼兒當月就學日數收(退)月繳費用,且正常支付教職員工全額薪資)者,得採線上方式申請補貼其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110年5月至7月期間每名員工最高補助4萬元為限,並得依受疫情影響情形或停課期間按比率核予補助。
(三)補助學校自設廚房及團膳業者食材損失: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設廚房學校廚工薪資及午餐運作成本,以110年5月至7月期間每個員額最高補助學校4萬元計算,以及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契約補償團膳業者已備食材成本損失。
(四)大專校院受影響學生:補助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且具學籍之學生,經學校認定並已提供緊急紓困助學金及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予學生者,教育部將補助大專校院助學紓困經費。
(五)社區大學及社大講師:社區大學於110年5月至7月期間停課達1個月或學員人次(或學雜費收入)減少達10%,以本國全職員工每人4萬元發給薪資補助,並核實補助「場地租金」最高30萬元。社區大學講師符合任一個月損失達50%者,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
(六)留遊學服務業:符合申請資格者,110年5月到7月營業額減少達50%,依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乘以4萬元,補貼其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
(七)運動事業從業人員:本國國民且非任一單位之全職員工,因契約或工作暫停或取消,110年5月到7月任一個月酬勞減少達50%,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
(八)補習班、課照中心、運動事業:
對象一:符合申請資格者,110年5月到7月任一個月營業額減少達50%,依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乘以4萬元,補貼其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
對象二: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全職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1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事業之受雇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共4萬元之補貼,由事業一併具領轉發。
教育部也表示,本次辦理紓困作業,將秉持行政院指示紓困4.0的3大原則:「加快對個人紓困協助」、「加強對產業支持措施」、「加碼對產業紓困貸款,並數位分流,簡化申請,提升效率」,以達成「護勞工與弱勢」、「助產業」、「增效率」的3大目標,提供運動事業、社區大學、留遊學服務業及教育事業最直接、最快速的幫助,協助其度過疫情非常時期,讓臺灣平安挺過這一波疫情,穩定產業經濟動能。
教育部相關紓困規定、措施等詳細資訊,另公告於教育部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紓困振興專區(https://www.edu.tw/COVID-19/),提供民眾查詢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