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臺北市政府提供「好心肝診所」一千多劑COVID-19 疫苗,且該診所未依指揮中心規定,提供非屬一到三類醫護人員之一般民眾施打,指揮中心9日嚴正強調,此事嚴重影響尚未施打疫苗之基層醫護人員權益,有人漠視規定,明知故犯,情節重大,指揮中心將由司法單位依法徹查,還原真相,並追究相關人員應負之法律責任。
指揮中心指出,該診所之醫護人員多已至院外接種COVID-19疫苗,而指揮中心也尚未許可基層診所提供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臺北市政府竟無視相關規定,任意將多達一千多劑疫苗撥給該診所,既違反規定也不合情理;而該診所短時間內即施打一千多劑,究竟是何人被通知前往施打,有無特權介入,事不單純、也不尋常,其中過程令人合理懷疑是否有違法濫權情事。
指揮中心強調,基於維護及確保疫苗施打之合法性及公平性的職責,絕不容許類此情形再度發生,破壞綱紀,並將交由司法單位調查本案之始末,釐清真相,還原事實,以瞭解其中是否有人密謀、私相授受,甚至偽造文書或違法圖利之相關犯罪嫌疑,以明法紀並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