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桃竹苗分署表示,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勞動部啟動「安穩僱用計畫」2.0加值版,擴大鼓勵雇主提供職缺僱用失業勞工,最高獎助3萬元;並同時加碼對受僱勞工給予就業獎勵,最高獎勵2萬元,期透過鼓勵雇主僱用及勞工就業獎勵雙管齊下,來促進勞雇雙方儘速媒合及協助勞工就業。
桃竹苗分署指出,由於國內三級警戒影響,使得國內的餐飲、住宿、零售及國內旅遊等內需服務業受到明顯的衝擊,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顯示,疫情對就業市場的衝擊造成了失業率高升的情況;但是實際上並非每個產業都受到如此嚴重的影響,若從5月份求供倍數(即平均每一位求職者之工作機會),相較於去年同時期實際上略漲了0.18倍;勞動部為積極創造就業市場大餅,啟動安穩僱用計畫2.0加值版,加碼擴大鼓勵雇主僱用對象,舉凡僱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失業勞工者,雇主可獲得僱用獎助,4個月最高獎助3萬元;另再納入就業獎勵機制,勞工受僱後同樣可獲得就業獎勵,4個月最高發給就業獎勵津貼2萬元。
桃竹苗分署長賴家仁說,此次安穩僱用計畫2.0加值版7/12~9/30受理申請,只要雇主與勞工於110年9/30(含) 前於「台灣就業通網站」計畫專區申請參加計畫,雇主有僱用公立就業中心推介領有僱用獎助推介卡的失業勞工,僱用期間連續滿30日,薪資約定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僱用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2個月發給1萬5,000元,最長4個月,最高發給3萬元;薪資約定非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僱用者(如部分工時或按件計酬),則每人每2個月發給7,500元,最高發給1萬5,000元。同時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並經雇主僱用,受僱期間連續滿30日,屬按月計酬全時工作者,每2個月發給1萬元就業獎勵,最長4個月,最高發給2萬元;薪資約定非按月計酬全時工作者(如部分工時或按件計酬),每2個月發給5千元就業獎勵,最高發給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