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24歲蔡男到平鎮區環南路上的銀行,準備臨櫃兌現新臺幣55萬元支票,機警行員察覺有異立即向平鎮警分局宋屋派出所通報,蔡男被逮捕時謊稱是幫親戚兌領,但立即遭警方戳破,最後才坦承自己是詐騙集團車手,全案訊後依詐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平鎮分局表示,15日中午,蔡男分別在2間金融機構成功提領新臺幣23萬元及26萬元,得手後隨即將交付詐騙集團上游。當日下午4點50分左右,食髓知味的他又到環南路上的銀行準備再兌領55萬元支票,但該行員察覺不對勁立即通報警方,並藉機拖延蔡男離開讓警察順利逮人。
平鎮分局宋屋派出所副所長曾偉龍指出,蔡男本想趁暑假及疫情期間賺點零用錢,沒想到卻誤入詐騙集團陷阱,除了將自己的帳戶供其作為人頭帳戶外,還當起車手幫該集團四處提領現金及兌現支票。
平鎮分局強調,訊後除將蔡男依詐欺罪移送偵辦外,也持續追查幕後集團,避免更多人受害。警方呼籲,應徵工作時務必提高警覺避免掉入陷阱,切記千萬不要隨意將銀行帳戶、手機門號交付他人使用;更不可替他人提領來路不明款項,以免淪為詐騙集團的車手,因而觸法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