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0年度住宅補貼開辦時間為8/2~8/31,截至8/30租金補貼申辦件數突破新高,共計21,787件,最快將於111年1月底核撥;另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申請量達2,422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共計376件,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將持續向中央爭取全額滿足。
住宅發展處表示,租金補貼自110年度起採分級補貼制,每月最高可領取5.000元租金補貼,共分3個級別,第一級(家庭成員2人以上且成員具有低收入戶者、家庭成員3人以上且成員具中低收入戶者)每戶新台幣5,000元/月、第二級(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者)每戶4,000元/月、第三級(家庭成員1人且未滿40歲未具經濟弱勢者)每戶2,400元/月,各補助12個月。
住宅發展處指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新臺幣21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20年;「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臺幣8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15年。本市計畫戶數分別為682戶及287戶,但依以往經驗,只要符合資格均可獲得補貼。符合資格者最快將可於111年1月底核撥租金補貼,如收到住宅發展處合格公文後,民眾如有租賃契約到期或者搬家事實,均需要於3個月內補正,以免資格遭取消影響自身權益。